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和2023年12月發布的「意見稿」內容無太大差別,但又更為全面豐富。尤其對于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合作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風險管理都有更為明確的規定。
對于消費金融公司目前業務層面影響較大的,或許還是“擔保增信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這一要求,監管無疑是希望消費金融公司能夠自主獲客、自主風控,減少對合作的“外部增信渠道”的依賴。
說得更為直白一點——對于多數自營業務較少,依靠助貸較多的中尾部消費金融公司而言,將會迎來很長一段時間的業務轉型陣痛期。
消費金融業務發展,在國內已經有超10年的經歷。從2010年中銀、北銀、捷信、錦程四家消費金融試點,一直到現在31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群雄逐鹿。
消費金融公司業務形態歷經線下渠道推廣、生態場景(醫美分期、教育分期等)、線上流量平臺導流、助貸或融擔機構兜底等多種形式。
最終,大部分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似乎在依靠線上平臺導流或兜底的業務模式中尋得了“安穩”。
然而,隨著監管政策趨嚴,以及市場大環境的變化等多重因素影響,很多消費金融公司這兩年也開始選擇區域下沉,逐步著手線下業務模式的布局。
但線下業務始終面臨一些痛點。
未來,在《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監管辦法的影響下,消費金融公司線下業務,不僅有挑戰,也迎來了一些新的變化和機遇。
具體分析如下:
一、持牌消費金融機構業務現狀
1、依靠線上流量發力自營業務:以馬上和招聯為代表,最早通過股東,或者互聯網平臺積累了龐大的線上流量,在最近幾年資產規模和盈利水平一直保持在頭部;
2、依靠線下渠道合作的自營業務:以中銀為代表,在2020年之前,通過與地方渠道合作,其業務規模和利潤連續保持前列;
3、線下直營團隊的自營業務:以興業為代表,自建直營團隊(不排除直營團隊有依靠渠道的現象),選擇區域進行線下展業,風控相對較好,2020年以前增速很快;
4、依靠互聯網平臺導流或者兜底的助貸業務:絕大多數的消金公司都是通過與流量平臺或助貸機構合作的方式進行展業,在此不一一列舉有哪些家。
二、消費金融相關監管約束
1、監管明確要求消金產品利率(利息+費用)壓降到年化24%以內,而流量費用不斷高企的同時,大環境影響,失業人數較多,客戶質量逐漸下降,轉化率不斷降低,不良率也是呈上升趨勢,嚴重侵蝕了助貸平臺和消金公司的利潤水平;
2、《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要求:擔保增信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導致很多消金公司必須在壓降現有增信規模的同時,要進一步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提升自營增量;
3、消費者權益保護已然成為監管機構重點關注的方向,合作機構在宣傳和展業過程的合規管理(收費、虛假、誤導等)已經成為消金公司日常重要工作。
三、市場約束
1、一、二線城市流量相對飽和,導致增量乏力,依靠線上流量平臺進行展業的公司,定價權、主動權被平臺綁架,甚至風控都會被平臺影響或者左右;
2、三、四、五線城市需求旺盛,但觸達廣度和深度不夠。其原因有二:
(1)金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進程在加快,消金公司在加強互聯網數字化屬性的同時,需要多點布局線下人力對于投入產出比是一個很殘酷的考量;
(2)三、四、五線城市的客戶對消費金融公司產品仍然需要一個認知和教育過程,僅通過線上廣告很難贏得高質量客戶公司信任和情感信任。
3、部分銀行系的消金公司借助母行力量不足,資源未充分高效利用(案例:某中部消費金融公司成立初期,線下展業依托母行各個分支行的合作推薦批量獲客,6個人的團隊,兩個月放款1.5億)。
其原因有三:
(1)母行信用卡和零售部門對于產品互補和客群錯層的客觀認知未做好理解和溝通;
(2)消金對于分支行零售業務和對公業務的補充作用未能充分釋放;
(3)線上思維指導線下推廣,導致業務運營過程中出現偏差,未能與分支行形成切實可行的有效聯動。
四、自營發力趨勢
1、消費金融公司自己通過廣告投放、新媒體運營、活動運營等,發力線上自營;
2、完全摒棄之前的渠道合作模式,更傾向于自建地推團隊。目前寧銀、杭銀、中原等機構都有此模式,不過效果目前尚未完全展現。(備注:人均單產是線下模式的關鍵。)
五、線下模式痛點分析
1、地方渠道因其具有一定地方資源和相對激進的考核模式,在產品適中的基礎上,能夠實現業務規模快速上量,同時解決了人力投入的問題,但是因為高收費、虛假宣傳、誤導客戶等,造成了風險增加的同時,更會產生合規問題,輿情風險等;
2、建立直營團隊,采用IPC的業務模式(杭銀正是這一模式),對于風險管控和合規經營有很大的促進,但是直接面對的就是人力成本和產出的平衡,以及人員能力和素質的長期培養等問題。
六、線下模式展望淺談
1、銀行系消金:
(1)設計與銀行客戶錯層或者更為下沉的產品,與母行零售產品形成互補;
(2)依托母行的資源,建立少而精的業務團隊,通過一對多的方式,依托分支行的對公和零售資源,采取批量授信的模式進行展業,既解決了人力投入和產出的匹配問題,又能快速提升業務規模;
(3)更為重要的是,下沉和錯層的客戶資源能夠助力銀行的零售業務發展,與母行形成良性的互補發展機制。
2、其他類型消金:
隨著國家對于金融強國的政治站位明確,普惠金融明確要求金融機構要下沉到縣鄉市場,同時地方數據管理局也陸續成立,「數據要素X金融」的要求也很明確(可以看2024年1月17個部門聯合發布的《“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中),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城投公司、數據管理局也在積極推動。
消費金融公司可以通過地方運營平臺與相關政府部門達成合作,進而批量推進觸達小微企業主、產業園區、私營企業工會組織、當地行業協會等機構內客戶,既解決了推廣廣度和深度問題,又能快速獲得高質量客戶的信任,同時因其政府相關平臺的出現,可以有效規避收費、虛假宣傳、誤導客戶等諸多合規經營問題。
綜合來看,消費金融線下自營模式需要解決的是兩個問題:
一是如何批量獲客,從而解決人均單產及投入和產出的適配問題;
二是如何確保過程合規,從而解決風險管控和消保要求的問題。
縱觀來看,消費金融公司線下業務發展數年,自營產品面向的人群更加垂直于:(1)有公積金/社保的白領;(2)有獨自經營業務的自雇人士;(3)有房產抵押物的有房人士。
這些用戶的收入或者資產更加明確,消費金融公司向他們授信的額度更大,期限也更長。
比如,此前相關資料披露的,興業消費金融2023年上半年發放貸款的筆均金額為1.56萬元,筆均合同期限為23.61個月;招聯消費金融截至2023年6月末發放貸款筆均金額1891.46元。
這樣的業務對于當前要做大自營增量,且更長久保持余額規模的公司而言,確實是相對更好的選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到,《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修訂,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金融監管、防控金融風險、完善機構定位、促進擴大消費的重要舉措,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強化監管,踐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指導消費金融公司做好《辦法》實施工作,堅守專業化消費信貸功能定位,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積極支持恢復和擴大消費,實現高質量發展。
在以擴大消費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大背景下,消費金融公司的發展無疑是充滿前途,被寄予厚望的。能否用好政策機遇,把握市場優勢,還看諸位玩家如何乘風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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